今天雨下的真大,天下着雨,市民陈女士在骑车经过市区解放南路海曼城建设工地门口时,被施工单位铺设在马路上的中厚板滑倒,幸亏人无大碍,但车子已有部分损坏,当时陈女士想找施工方讨一个说法,但最终因为找不到工地负责人,陈女士只好自认倒霉。陈女士认为,钢板本身就很光滑,遇到下雨天上面更滑,施工单位不应将钢板铺到马路上,否则肯定害人不浅,对于这种事相关部门应该管一管。
采访中记者发现,类似的现象并非个别,市区不少正在施工的工地门口都铺设了钢板,如位于延安路的越城区区府大门口,就也有两大块钢板铺设着,并且也一直延伸到了非机动车道上。据部分工地负责人介绍,在工地出入口铺设钢板主要为了保护地下管线,防止地下管线因重车挤压而断裂。他们坦言,之前的确没有考虑过骑车人是否会在钢板上滑倒这个问题,而且从目前的情况来看,也没有其他的防滑材料可以替代钢板。
据市市政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,在工地出入口铺设钢板对地下管线进行保护,这是他们向施工方提出的要求,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,以免造成管线破裂。至于骑车人在钢板上面滑倒,导致人身受伤或车辆受损,这事需要当事人和施工单位自行沟通,协商解决。
“如果铺设钢板占道,就需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,如果不设置就有一定的过错,由此造成过往市民人身财产损害的,铺设单位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。当然,骑车人在经过时自己也应注意安全,如果滑倒与骑车人自己不小心也有关,因此也应负相应的责任。”浙江聚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灿涛认为,施工单位铺设钢板作为一项保护地下管线的措施,这本身并没有错,但如果要铺设到马路上,就必须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,比如上面提到的设置警示标志,尽到提醒过往市民注意安全的义务,否则就会因自身存在过错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。
记者在现场看到,海曼城工地靠解放南路的出口处铺有两大块中厚板,其中有一长溜延伸到了非机动车道上,因为钢板很光滑,加上遇到下雨天,因此车子骑到上面的确很容易滑倒。之后记者在工地外围走了一圈,发现该工地位于环城西路的出口处也铺着同样的钢板,同时也照样延伸到了马路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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